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的创业教育工作和创业实践活动,加强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资助高年级学生自主创业的试行办法(试行)》(浙科院政[2004]5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的通知》(浙教办学〔2009〕80号),决定开展毕业生创业专项资助基金的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日制大四学生
二、申报时间:2015年5月15日—5月25日
三、申报条件:
1、在校期间能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无警告以上处分;
2、正式注册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为准)、或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的通知》规定,(1)网店由学生本人注册;(2)信用积分达到1000分,好评率在98%以上;(3)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四、申报材料
1、《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基金申请表》;
2、创办公司、企业的有关策划方案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认定自主创业申请表》
五、申报流程
1、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于5月25日前交至学院就业办公室C2-655,再经所在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在5月27日前把申报资料上交就业指导中心。
2、校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3、结果公示:审核通过后,由基金管理办公室将初审项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一周,公示通过后,正式公布名单。
六、申报额度
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500元。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基金申请表》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认定自主创业申请表》
学生处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基金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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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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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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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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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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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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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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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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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备案在校生姓名及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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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创业
经历及
成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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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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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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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 □停学一年 □停学二年 □停学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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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创项目
基本情况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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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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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参加大赛获奖情况及大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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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
营运现状
(如公司所在地、营业额、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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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资料必须可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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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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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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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就业
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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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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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基金评
审委员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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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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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创业方式一栏,请在选项的方框内打“√”。
学生处制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
认定自主创业申请表
毕业生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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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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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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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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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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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联系方式
(QQ或阿里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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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联系方式
(QQ或阿里旺旺)
9
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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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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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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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网店)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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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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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店铺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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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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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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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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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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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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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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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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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有效,并对此负责。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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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部)学生
管理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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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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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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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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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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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表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
2、 本表一式三份,毕业生、学院(系、部)、学校就业办各留存一份;
3、 相关证明材料(实名论证、创店时间、信用积分、好评率)请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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