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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环资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型硕士学位点2020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2020-05-17   来源:  浏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为顺利做好我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述

(一)本学位点研究生教育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本学位点自主确定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所有需要调剂到本学位点的考生(包括外单位考生以及校内考生),均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

(三)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研究生院现场办理,不接受考生来电解锁申请。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四)如本学位点需要再次开通调剂,将会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发布再次调剂公告。

(五)根据招生计划数,本学位点拟接收调剂考生18名左右。

招生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考生类型

学习方式

拟接受调剂生数

备注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04应用化学

学术型

全日制

18

欢迎资源、环境、轻工、材料、化工、生工等专业的考生调剂

Z1生物质资源利用技术与工程

学术型

全日制

二、调剂基本原则

(一)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本学位点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研招网调剂系统拟开通时间,即5200:00开始,具体时间以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如果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推迟,以调剂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另行通知为准。原则上调剂截止时间为52015:00,以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报名时间为准,如果调剂生源数量达不到120%的复试调剂生源数量要求,适当延长截止时间。本学位点如需再次调剂,其在调剂系统的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选拔。本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520日(或者调剂系统关闭后12小时内另行通知)组织相关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选拔,并报学校审定。学院制定明确的调剂工作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谁选拔、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选拔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按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50%确定(备注: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50%且高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将再次打开调剂系统,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仍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对初试统考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对初试统考科目不相同的调剂考生,在本批次调剂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如果一志愿复试和第一批调剂复试后仍未完成计划招生数,再依据剩余计划招生数的150%确定第二批复试名单(备注: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剩余名额数的150%且高于剩余名额数的120%时,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将再次打开调剂系统,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仍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并安排第二批调剂复试,依次类推。纸质版名单须由学位点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学科负责人不少于两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时报送研究生院。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环境与资源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本学位点将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学位点将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三)复试。本学位点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6月底前完成,学位点确定具体复试安排后通过学位点所在学院官网进行发布。

(四)待录取。本学位点将报送的待录取名单到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本学位点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我校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将分别排名公示。

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五、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学科、专业

拟调剂数量为参考数据,实际接收调剂考生人数将根据调剂考生报名情况动态调整。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了解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学位点所在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其它注意事项

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邮箱:761068694@qq.com

联系电话: 0571-85070697/188684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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