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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科技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发布:2021-03-21   来源:  浏览: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为顺利做好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学校采用统一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院系所

专业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招生人数

备注

010环境与资源学院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04应用化学

(1)全日制

20

欢迎资源、环境、轻工、材料、化工、生工等工学类专业的考生调剂

Z1生物质资源利用技术与工程

(1)全日制

085500机械

06农业工程

(1)全日制

26

欢迎资源、环境、轻工、材料、化工、生工等工学类专业的考生调剂

三、工作组织

环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沙力争

副组长:张学金

员:胡志军、平立凤、张进、郭大亮、庄海峰

四、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参加人员

322

15:00-16:30

线上系统测试、资格审查

线上审查

323

8:00-9:00

考前调试

技术人员

9:00-11:00

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测试

志愿考生

13:30-15:30

综合面试

324

15:00-16:30

线上系统测试、资格审查

线上审查

325

8:00-8:30

考前调试

技术人员

8:30-11:30

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测试(第一组)

第一批调剂考生

8:30-11:30

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测试(第二组)

13:30-17:30

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测试(第三组)

13:30-17:30

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测试(第四组)

晚上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

326

8:00-8:30

考前调试

技术人员

8:30-11:30

综合面试(第一组)

第一批调剂考生

8:30-11:30

综合面试(第二组)

13:30-17:30

综合面试(第三组)

13:30-17:30

综合面试(第四组)

备注:如果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调剂系统拟开通时间为322日0点)推迟,以调剂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另行通知为准如需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人员

一志愿考生是指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学硕学位)或机械学科(专硕学位),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的考生。

按照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进行调剂复试。

1、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学硕学位)或机械学科(专硕学位)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代码08开头);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2021年A类考生工学门类全国初试成绩总分降60分,单科各降15分。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程序

(一)报名。本学位点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研招网调剂系统拟开通时间,即3220:00开始,具体时间以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如果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推迟,以调剂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另行通知为准。本学位点如需再次调剂,其在调剂系统的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选拔。本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325日(或者调剂系统关闭后12小时内另行通知)组织相关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选拔,并报学校审定。学院制定明确的调剂工作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谁选拔、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选拔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按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50%确定(备注: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50%且高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将再次打开调剂系统,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仍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如果一志愿复试和第一批调剂复试后仍未完成计划招生数,再依据剩余计划招生数的150%确定第二批复试名单(备注: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剩余名额数的150%且高于剩余名额数的120%时,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将再次打开调剂系统,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仍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并安排第二批调剂复试,依次类推。纸质版名单须由学位点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学科负责人不少于两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时报送研究生院。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环境与资源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本学位点将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接收通知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2小时内接受录取通知。2小时后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学位点将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我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1.我院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线上测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必须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学历证明资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10月30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21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9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

5)其他资料

所有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6)对考生的复试资格需认真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复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今年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由技术平台提供方提供“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是学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体现,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今年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由学校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我院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针对网络远程复试,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我院根据本实施办法确定本学院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专业课测试

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

考试科目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科目、加试科目https://enr.zust.edu.cn/info/1081/2362.htm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三个部分:

1)考生自我介绍,主考教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

2)考生听一段录音;

3)主考教师就录音内容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

如需申请其他语种,请提前向学位点书面提出。

3、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等,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

主要内容包括:

(1)自我介绍;

(2)面试官提问:主要包括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

考试科目: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科目、加试科目https://enr.zust.edu.cn/info/1081/2362.htm

5、体检

考生应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的学院提交近1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6、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等进一步核实。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专业课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仅作为笔试成绩的参考,该项成绩不记入录取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七)应急处置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如网络卡顿退出,可以将考生设置为暂缓,之后再向考生发起面试邀请。如复试过程遇上系统性故障,经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在学院网站上提前公告,可另外安排复试时间。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

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进行关心关爱,并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并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九)复查工作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原则上按考生综合分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六、监督工作

式: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间: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地点:实验大楼-230

联系人:张学金

电话:0571-85070772

七、其它注意事项

1.2021年研究生招生的各项通知请及时关注浙江科技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以及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页(包括复试名单、调剂公告、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请广大考生务必在复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如遇特殊情况,由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领导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邮箱:120002@zust.edu.cn

联系电话:0571-85070697


                                   浙江科技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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