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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2024-03-29   来源:  浏览:

根据《浙江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为顺利做好我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由学校选用复试主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陆网址:https://bm.chsi.com.cn/,操作手册详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辅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钉钉注册请使用研招网报名的手机号)。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全面指导、统筹和协调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为统筹协调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另设几个工作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组、应急工作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

、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从329日至41日,详细见下:

时间

内容

参加人员

329

15:00-16:30

线上系统测试、资格审查

线上审查

41

8:00-8:30

考前调试

技术人员

8:30-11:30

综合面试、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测试

一志愿考生

11:30-12:30

心理测试

一志愿考生


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8日(以调剂系统正式开通时间为准)至4月底。

(二)复试人选

一志愿考生是指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学术学位)或资源与环境学科(专业学位),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工学)线的考生。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我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将下述电子版材料按照顺序汇总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命名原则复试专业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资格审查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提交以下资

1)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浙江科技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附件1),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学历证明资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249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229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

5其他资料

所有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非必备材料)。

6)对考生的复试资格需认真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复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今年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由技术平台提供方提供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四)加分项目和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是学院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体现,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今年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我院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针对网络远程复试,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我院根据本实施办法确定本学院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

自我介绍(不可提及姓名和学校);

面试官提问:主要包括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

2. 专业课测试:

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

考试科目: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科目、加试科目https://enr.zust.edu.cn/info/1081/3061.htm

3. 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

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三个部分:

1)考生自我介绍(不可提及姓名和学校),主考教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

2)考生听一段录音;

3)主考教师就录音内容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

4.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科目相同。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单项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应急处置。我院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处置硕士研究生复试中的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护和保障措施。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如网络卡顿退出,可以将考生设置为暂缓,之后再向考生发起面试邀请。如复试过程遇上系统性故障,经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在学院网站上提前公告,可另外安排复试时间。

(八)复查工作。入学后3个月内,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调剂工作

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学术学位)或资源与环境学科(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线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0713生态学、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77生物医学工程、0972食品科学与工程、0902园艺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7林学、0909草学及08门类专业可以申请调剂该学位点,其中优先0713生态学、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776/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777/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097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57资源与环境、0856材料与化工0860生物与医药、0902园艺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7林学、0909草学专业考生调剂;其中统考科目为:101 政治,201/204 英语一/301/302/303/314 数学一///(农)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调剂程序

1. 报名。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本学位点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拟开通时间,具体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本学位点如需再次调剂,其在调剂系统的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 选拔。本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调剂系统关闭后对调剂考生进行选拔,并报学校审定。学院制定明确的调剂工作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谁选拔、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选拔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按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50%确定(备注: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50%且高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将再次开通调剂系统,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仍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

如果一志愿复试和第一批调剂复试后仍未完成计划招生数,再依据剩余计划招生数的150%确定第二批复试名单(备注: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剩余名额数的150%且高于剩余名额数的120%时,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将再次开调剂系统,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仍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并安排第二批调剂复试,依次类推。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环境与资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本学位点将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接收通知4小时内决定是否接受复试通知,复试通过后应在4小时内决定是否接受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学位点将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五、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

1.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 复试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 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 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录取工作管理

考生通过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批考生分开排名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研究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等进一步核实。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应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的学院提交近1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六、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规定,将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

七、监督工作

(一)实行责任分工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根据工作安排,选派专门人员进行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四)学设立举报电话,确保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式: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间: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过期不予受理;

地点:实验大楼-230

联系人:张进

电话:0571-85070772

八、复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线上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线上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 硬件设备要求:远程复试采取双机位,需要考生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配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或具有相应功能),一部智能手机(考生第二机位需要使用手机)。手机支持安卓或苹果系统,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设置电话免干扰模式,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干扰)。请考生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

2. 网络要求:网络畅通能满足复试视频要求(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5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确保电量充足,并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3. 环境要求:独立的复试房间,明亮不逆光,安静无干扰。除面试所用设备外,场地内无其他参考资料及电子通讯设备。

(二)参加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 本人初试准考证;

3. 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三)考生形象姿态要求

1.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确保全程音频视频开启,保持五官清晰可见,正面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正中间。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戴耳机,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品遮挡耳部,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2. 复试过程中考生本人全程出镜,全程视线不离开屏幕。不得中途离开座位,否则视为违纪。

(四)诚信复试要求

1.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 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和省教育考试机构。

(五)其它

1. 2024年研究生招生的各项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环境与资源学院网页(包括复试名单、调剂通知等),请广大考生务必在复试、调剂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通知。请根据复试时间安排,提前进行网络测试、登录复试系统备考。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因环境、条件所限确有困难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应提前联系学院。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若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复试当天,请提前调试好设备(电量充足、网络畅通、设备齐全等),提前进入远程复试系统。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第一机位电脑(建议首选电脑+有线宽带)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摄像范围,不得中途离场;第二机位手机(注意:第二机位必须使用手机,且该手机需确保考前安装并登录学信网APP,建议首选4G/5G网络)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老师看到。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最长时间或者永不,以免干扰复试。在候场区做好准备,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候考,并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 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立刻和报考学院取得联系,复试老师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4. 如遇特殊情况,由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领导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邮箱:llyuan@zust.edu.cn

联系电话:0571-85070530

环境与资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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