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的通知要求,请各系、党支部组织教师加强《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的专题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在5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给学院办公室。
环境与资源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