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辅修专业管理规定》(教务处[2011]9号)文件精神,面向2016级学生开设的辅修专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将拟申报开设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于2017年12月4日前报教务处。首次申报开设辅修专业,需同时填报《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一)。有关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要求说明如下:
1、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格式使用附件二模板格式,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等;
2、学分设定标准:
(1)理论课(含课内实验、上机等):16学时为1学分;
(2)单独设置实验课:32学时为1学分;实践课:实践教学每1周折算为1学分。
3、学年/学期:第四学期~第七学期;
4、总课程数:8~12门;总学分:25~30学分;
5、辅修专业课程代码编制规则为:第1、2位数表示辅修主办学院,第3、4位数表示专业,第5、6、7位数为流水码,第8位“F”为辅修课程标识。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2016级×××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模板
教 务 处
2017-11-2